序言
北京市第八十中学创建于1956年,在共和国的朝阳中诞生。从1978年跻身北京市重点中学,到2003年成为示范性普通高中,再到2012年开启集团化办学、2024年实现一校四址办学,学校始终与时代同频共振,已成为推动首都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坚力量。作为教育改革的先行者,学校在科技、艺术、体育及人工智能领域成果斐然,拥有金帆艺术团、金鹏科技团、金奥运动队等市级顶尖社团,并建成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北京市首批智慧校园示范校等高水平育人平台,为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
北京市第八十中学坚守“一人一天地,一木一自然——让生命因教育而精彩”的办学理念,擘画“立足高原,塑造高峰”的发展蓝图。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尊重规律、追求卓越,致力于建设研究性、示范性、国际化和现代化的国内外知名学府型学校。学校以“正身育德、宽容大爱、严谨治教、恒学善研”涵养教师队伍,以“大局意识、合作品格、服务情怀、坚韧作风”锻造管理团队,以“服务育人、勤奋善行、爱岗奉献、求实创造”培育后勤力量,共同肩负起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时代使命,着力培养有理想、强体魄、会学习、善合作的具有中华之魂和国际视野的创新型人才,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注入青春力量。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学校以“人文管理,生命德育,生长课堂,生态服务”为实践路径,构建五育融合的育人新体系,致力于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让每一个生命都能在八十中这片沃土上积蓄力量,从容面对未来的无限可能,绽放出最精彩的未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与依据】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作为学校未来发展的行动指南。
第二条【基本信息】
学校全称:北京市第八十中学
学校英文名称:Beijing No.80 High School
学校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西里2号
学校注册地址邮编:100020
学校网址为:http://www.bj80.com http:// bj80.bjchyedu.cn
第三条【规模和招生对象】
北京市第八十中学为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十二年一贯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目前学校一校四址四部,即:南校区、望京校区、北校区、东校区;小学部、初中部、高中部、国际部。
第四条【办学宗旨与发展目标】
学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根本宗旨,践行“四个服务”要求,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擘画“立足高原,塑造高峰”的发展蓝图。学校秉承“一人一天地,一木一自然”的办学理念,以“创新·卓越·多元”为导向,以“爱与创造”为教育内核;坚持“党建引领、文化强校、依法治校、学术兴校、开放办学”的办学策略,以“人文管理,生命德育,生长课堂,生态服务”为实践路径,构建五育融合的育人新体系。聚焦教育强国建设和区域发展需求,通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人工智能与教育融合创新,构建高质量育人体系,最终致力于建设成为研究性、示范性、国际化和现代化的国内外知名学府型学校,凝聚起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教职工队伍,共同肩负起时代使命。学校着力培养有理想、强体魄、会学习、善合作的兼具中国灵魂与国际视野的创新型人才,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注入青春力量。
第五条【学校文化】
教风:正身、启智、协同、润心
学风:乐学、好问、力行、致远
校徽:

学校校徽其主体为由数字“80”构成的正方形,其形似一本本打开的书、一扇扇窗,寓意“用知识开启心灵之窗”,主体形状及其后方以不同角度层叠的正方形象征着书页,并为校徽整体增添动感和活力。校徽选用橙、绿、蓝作为主颜色,代表八十中学生的青春活力与热情。橙色代表大地,象征着孕育培养人才;绿色代表生命,象征着青春活力;蓝色代表天空,象征着未来和希望。
校旗:

校歌:《我们梦想一定实现》

校训:勤奋、求实、创造、奉献
勤奋,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荀子劝学,韩愈提倡业精于勤。勤奋是成功之源,要积极向上,持之以恒,珍惜时间,坚持自律,不怕困难,追求卓越。勤奋是八十中人求知和生活的精神力量。
求实,是我们的基本态度和方法。做人、做事要老老实实,实实在在,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注重实践。求实就是要勇于面对现实,不回避问题和挑战,追求真善美,摒弃假恶丑,保持真实和诚信。
创造,是有意识地对世界进行探索性劳动。通过独立思考和创新思维,产生新的想法、观念、作品或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行为。创造需要持续的努力和不断的进取,是我们终身发展和前进的灵魂和动力。
奉献,是我们学习和生活的目标。人生就是不断奉献的过程,为他人、社会或事业付出无私的努力和贡献,以实现共同的利益和幸福。主动奉献,高度奉献,无私奉献,是八十中人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以上八个字联起来,从精神,态度,动力,目标,概括了八十中人的人生道路的应有之义,是师生共同的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
校风:科学、人文、创造、个性
党建品牌:塑峰铸魂
党建品牌标识:

“塑峰铸魂”党建品牌标识主体以数字“80”为核心造型,视觉鲜明且深度呼应校情:数字“8”化作红色飘扬旗帜,上端中心金色党徽熠熠生辉,彰显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右侧嶙峋山峰上的攀登者群体,生动展现师生聚力塑造教育高峰、勇担育人使命的奋进姿态,精准契合“塑峰” 的主动塑造与追求卓越之意;数字“0”融入三色书页校徽元素,呼应“教育是强国之基”的深刻内涵,寓意以文化育人筑牢根基,为“塑峰铸魂”提供坚实支撑。三者有机融合,凝练出“筑根基 塑高峰 铸精魂”的品牌内核,生动诠释学校在“立足高原 塑造高峰”新发展阶段,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塑造教育高峰、铸牢育人灵魂的双重使命,清晰勾勒“党建领航、塑峰提质、铸魂育人”的实践路径。底部环绕金色麦穗,代表学校蓬勃发展的持久活力与育人丰收的美好愿景,标注“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八十中学委员会”,强化了品牌的政治属性与组织专属感。品牌标识整体采用金色为底色,彰显党建的庄严感和徽章的仪式感与教育事业的崇高感,全方位传递学校以党建为引领,深耕教育主业、塑造教育标杆、培育时代新人的坚定信念。
第二章 学生
第六条【学生入学】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朝阳区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与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开展招生工作。
作为一所十二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招生覆盖小学部、初中部、高中部及国际部。凡按上述招生政策被学校正式录取,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注册并取得本校学籍的受教育者,即为本校学生。
学校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按相关政策规定,保障符合入学条件的特殊群体学生(如残疾学生、优秀体育艺术特长生等)的平等入学机会。
第七条【学生权利】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受教育的平等权利:平等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按规定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设施及创新实践平台。
2.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通过学生会、学生代表大会、团队组织等合法渠道,参与学校、班级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获得资助与关怀的权利: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依据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政策申请并获得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困难时,有权获得学校的必要帮助与关怀。
4.获得公正评价与发展指导的权利:在思想品德、学业、身心、艺术、劳动与社会实践等方面获得公正、科学的评价,特别是获得有助于自身成长的发展性评价。完成规定学业并达到相应标准后,获得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
5.申请权利救济的权利: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不服,或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学校、教职工侵犯时,有权依据规定程序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
6.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学生义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遵法守纪,修身立德之义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小学生守则》精神,恪守学校规章制度及社会公德,养成健全人格与良好行为习惯。
2.勤学善思,全面发展之义务:完成规定学业,积极投身体育锻炼、艺术熏陶、劳动实践与科技创新活动,培养终身学习的能力与追求卓越的精神。
3.爱校荣校,共建家园之义务:珍惜和维护学校声誉,爱护校园环境与公共设施,以主人翁精神参与校园建设,以实际行动为学校发展增光添彩。
4.勇于担当,服务集体之义务:在班级、社团等学生组织中担任职务时,应恪尽职守,热心服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集体荣誉贡献力量。
5.珍爱生命,健康生活之义务:增强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保持积极心态,促进身心和谐发展,为幸福人生奠定坚实基础。
6.履行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学籍管理】
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服务学生生命成长全过程,学校依据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学籍管理体系。
学校系统规范学生入学、注册、转学、休学、复学、毕业、升学等全周期管理,确保每一位学生的学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为学生个性化发展与生涯规划提供数据支持与保障。
第十条【学生奖惩】
为激励学生追求卓越、引领成长,学校构建以发展为导向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奖惩体系。
1.表彰与激励。对在思想品德、学业成就、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实践及科技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或在“创新·卓越·多元”方面做出表率、为学校赢得荣誉的学生集体与个人,学校予以公开表彰与奖励,设立并颁发八十之星、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及奖学金,树立先进榜样,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风尚。
2.教育与惩戒。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学校坚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过罚相当、保护尊严的原则。通过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等方式,引导学生认识错误、改正行为、获得成长。学校依法保障当事学生的陈述、申辩和申诉权利,确保惩戒程序的公平与公正。
第十一条【学生资助】
为彰显“爱与创造”的教育精神,践行“生命德育”理念,学校构建“国家-市区-校级”三级联动、精准高效的学生资助体系。
学校通过助学金、补助、减免等多种方式,为家庭经济困难或遭遇突发困难的学生提供经济支持与人文关怀。确保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更致力于为其搭建追求卓越、实现梦想的成长阶梯,传递学校大家庭的温暖与力量。
第三章 教职工
第十二条【教职工组成与使命】
学校教职工是由教师、管理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组成的,肩负立德树人使命的育人共同体。
为锻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学校以鲜明的文化引领全体教职工的发展:“正身育德、宽容大爱、严谨治教、恒学善研”的教师队伍;“大局意识、合作品格、服务情怀、坚韧作风”的管理团队;“服务育人、勤奋善行、爱岗奉献、求实创造”的后勤保障队伍。这支卓越的队伍,是学校建设国内外知名学府型学校的根本保障。
第十三条【教职工权利】
为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激发其投身教育事业的热情与创造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教职工除享有法定权利外,还享有以下权利:
1.专业自主与学术自由之权利: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大胆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与实验创新;自由参加学术研究、专业交流与团体活动,在学术领域自由探索、充分发表见解;科学指导学生全面发展,公正评定其品行与学业。
2.职业发展与权益保障之权利:按时足额获取劳动报酬,享受国家及学校规定的福利待遇与社会保障,获得有尊严的生活保障;参加各类进修、培训及高水平学术交流,实现专业持续成长。
3.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之权利: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对学校改革发展及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建议权、评议权和监督权。对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的事项或不公正处理,有权提出申诉。
4.资源使用与支持之权利:便捷使用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图书资料及数字资源,获得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创新所需的必要支持。
5.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规定的其他一切权利。
第十四条【教职工义务】
为践行第十二条所确立的文化精神与使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全体教职工应履行以下基本义务:
1.修身立德,为人师表之义务:恪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模范遵守学校章程与规章制度,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2.依法执教,关爱学生之义务:弘扬“爱与创造”精神,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其人格尊严,促进其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将培养“有理想、强体魄、会学习、善合作”的创新型人才作为神圣使命,勇于制止并抵制一切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与现象,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守护者。
3.精进不休,追求卓越之义务:自觉践行“正身育德、宽容大爱、严谨治教、恒学善研”的教师文化,坚持终身学习,勇于教育创新,持续提升专业素养与育人本领。
4.恪尽职守,爱校荣校之义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高效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任务,自觉维护学校声誉与利益,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5.履行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人事制度】
为激发教职工队伍的内生动力与创造活力,建设一支与学校发展目标相匹配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学校建立科学、现代的人事管理制度。
学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以德才兼备、注重实绩为导向的聘用制度。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方式,择优聘用各类人才。
学校建立健全以岗位管理为核心,以绩效激励为杠杆的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完善教职工专业发展阶梯与多元评价机制,为每一位教职工提供实现自我价值的广阔平台,促进教职工与学校共同发展、成就卓越。
第十六条【教职工待遇】
教职工是学校发展的第一资源。学校致力于构建与学校发展水平相匹配、具有区域竞争力的教职工薪酬福利体系。
学校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并确保其随着国家和地方政策调整而同步增长。同时,学校通过优化工作环境、提供专业发展支持、营造人文关怀氛围,不断提升教职工的职业幸福感、成就感和归属感,让每一位奋斗者共享学校发展成果。
第十七条【教职工培养与考核】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职工队伍,学校构建以发展为导向的培养与考核体系。
1.培养与发展。学校将教育家精神的培育贯穿于教职工职业生涯全过程,通过“日常浸润、项目赋能、平台支撑”的发展生态,支持每一位教职工的专业成长与学术创新,成就其教育家理想。
2.考核与评价。学校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对教职工的师德师风、履职能力与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不仅是岗位聘任、薪酬晋升、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更是教职工反思改进、规划未来专业发展的有效参考。学校依法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与申诉权,确保考核程序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管理体制和机制
第十八条【学校治理体系】
学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构建核心引领、多元共治、协同高效的现代学校治理体系。
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全面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为学校发展提供根本政治保证。
在此领导体制下,学校健全以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团员代表大会、少先队员代表大会、家校社共育委员会等为重要支柱的民主管理与协商机制。各治理主体权责明晰、民主协商、协同运行,形成科学决策、民主管理、有效监督的治理闭环,凝聚各方智慧与力量,共促学校高质量发展。
第十九条【学校党组织委员会及所属党组织建设】
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全面负责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制度和纪律建设。
1.党组织委员会。学校设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2人,委员6人。学校党组织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对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根本任务是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的全面贯彻执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2.纪律检查委员会
学校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学校设纪委书记1名,纪委委员2名,各党支部设纪检委员1名。纪委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强化政治监督,确保政令畅通;加强纪律教育,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并协助推进师德师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第二十条【党组织书记的主要职责】
学校党委书记是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班长”,主持党组织全面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主要职责包括: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领导并督促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学校的全面贯彻执行;引领党建工作与学校教育教学、学生德育、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学校高质量发展,实现“一融双高”的战略目标;坚持民主集中制,支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构建团结协作、高效运行的党政工作格局。
第二十一条【校长的主要职责】
学校设校长1名,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负责人。校长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党组织决议,将党组织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学校发展的具体规划、改革方案和行动计划。领导学校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和行政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学校发展规划,持续提升办学质量与育人水平。与党委书记密切配合,构建党政同心、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共同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十二条【党组织会议】
党委会议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依规召开,对学校重大事项实行集体领导。会议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根本原则,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即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行使最终决定权。会议同时审议决定校长办公会议提交的其他重要事项。其议事决策的具体范围与程序,依照《北京市第八十中学党委会议议事规则》执行,以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
第二十三条【校长办公会议】
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决策与执行的核心机构,在校长主持下召开。其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提出拟由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方案,进行科学论证与风险评估。将党组织会议的决议转化为具体的工作部署和行动计划,明确责任分工与完成时限。研究决定职责范围内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具体工作事项,确保学校日常运行高效有序。会议议事决策的具体范围与程序,依照《北京市第八十中学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执行,以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高效与规范。
第二十四条【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执行与监督】
为确保学校决策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执行力,学校建立健全决策执行与监督的闭环管理体系。
1.执行与落实。学校党委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的决定事项,由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落实,相关部门和人员具体执行,确保决策意图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
2.督办与反馈。学校建立闭环督办与反馈机制。党组织办公室(党办)负责对重要决策事项进行立项建档,明确责任主体与完成时限,全程跟踪督办,并定期向党组织会议汇报执行情况,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3.问责与改进。学校建立健全决策问责机制。对于违反决策程序、执行不力或擅自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问责促整改、以问责强执行。
第二十五条【教职工大会/教代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和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平台。它旨在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激发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凝聚全体智慧,共谋学校发展。
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工会是其常设工作机构,在闭会期间负责联系代表、组织活动、督办提案,是畅通民主渠道、保障大会职能有效发挥的桥梁纽带。
大会的组织、议事和履职,依照《北京市第八十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执行,确保其规范、有序、高效运行。
第二十六条【其他治理主体】
学校构建多元协同的治理共同体,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家长委员会、学生会等组织的独特作用,凝聚育人合力。
工会是教职工的温馨家园与桥梁纽带,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凝聚教职工智慧与力量,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同时,工会构建全方位的人文关怀体系,关注教职工身心健康,营造舒心的工作环境,建立困难慰问与帮扶机制,营造和谐奋进、充满温情的校园文化。
共青团、少先队是学生成长的红色引擎:共青团是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负责思想引领、服务成长,规范团员发展与教育管理,为党输送后备力量。少先队是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负责价值观启蒙和习惯养成,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奠定坚实基础。
家长委员会是家校共育的关键桥梁,代表家长参与学校管理与监督,促进家校深度沟通与协作,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新格局,保障学生全面发展。
学生会是学生自主的实践舞台,作为学生民主选举的自治组织,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引导学生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是培养学生民主意识与领导能力的重要平台。
第二十七条【内设机构】
为保障学校战略目标实现和高效运行,学校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设置必要的内设机构。
1.机构设置。学校内设机构分为党务行政、教育教学、学生发展、特色发展等类别。具体机构的设立、合并或撤销,由校长办公会议提出方案,报学校党委会议决定。
2.干部选任与党建融合。学校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各机构负责人由学校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选任。
为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党办、人事、德育、共青团、少先队等部门负责人由中共党员担任。内设机构负责人是中共党员的,一般应同时担任所在党支部的书记或委员。
第五章 教育教学科研与评价
第二十八条【德育工作】
学校坚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构建具有八十中特色的“大德育”工作体系,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1.育人理念与路径。学校坚持“五育并举、德育为先”,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育人格局。将德育工作全面、深度、系统地融入教育教学、管理服务与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价值引领的有机统一。
2.育人内容与核心。学校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常态化开展理想信念、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育人载体与文化。学校加强校园文化建设,通过文化浸润、环境熏陶和品牌活动(如文化节、科技节等),营造积极向上、充满活力的育人氛围。同时,打造一支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的专业化德育工作队伍。
4.育人机制与保障。学校建立健全德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条件保障、督导评价与科学研究长效机制,确保德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
第二十九条【智育工作】
学校坚持五育融合导向,以培养学生核心素养为目标,构建面向未来、富有特色的课程教学与智育体系,全面提升学生的科学素养、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1.课程体系:夯实基础,彰显特色。学校建设“多元-卓越”课程体系,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与标准,确保基础学科的高质量实施。同时,构建与学校育人目标相契合的校本特色课程,为学生提供多元化、可选择的学习路径。
2.教学创新:技术赋能,个性发展。学校深化教学改革,倡导启发式、探究式、合作式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以人工智能通识教育为先导,推动AI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探索跨学科主题学习与项目化教学,依托智能学伴与自适应学习系统,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个性化学习路径,着力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3.资源生态:智慧共享,支持发展。学校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升级智慧教育平台,构建开放、共享的智慧教育资源生态。推动学科知识图谱、数字工具集等资源的共建共享,为教师精准教学和学生学习创新提供强大支撑。
4.质量保障:规范管理,追求卓越。学校建立健全科学的教学管理制度,对教学计划、备课、课堂、作业、评价等环节实行全流程、精细化管理,并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评价与反馈机制,确保智育工作的高水平运行。
第三十条【体育工作】
学校秉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构建以体育人、以体强心的体育与健康工作体系,促进学生文化学习与体育锻炼协调发展,锤炼意志、健全人格、强健体魄。
1.课程与活动体系。学校保障体育课高质量实施,构建丰富多彩的课余训练与竞赛活动体系,深化体教融合发展,让每位学生至少掌握1-2项运动技能,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
2.体质健康保障。学校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确保学生每天校内校外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与干预机制,科学有效地控制近视率、肥胖率,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3.体育文化建设。学校加强体育运动代表队建设,打造具有八十中特色的体育竞技品牌。大力弘扬“更快、更高、更强、更团结”的奥林匹克精神,营造热爱运动、崇尚健康、顽强拼搏的校园体育文化。
第三十一条【美育工作】
学校秉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的理念,构建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美育工作体系,探索美育教育“大众化、日常化、个性化”实施路径,提升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陶冶情操、塑造健全人格。
1.课程与教学模式。学校保障美育课程高质量实施,构建“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 + 审美体验 + 艺术特长”的教学模式。着力提升学生的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和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鼓励每位学生在掌握必要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之上,发展一项艺术专项特长。
2.实践与展演机制。学校建立常态化、全覆盖的学生艺术展演机制。大力推广合唱、合奏、戏剧、艺术实践工作坊等惠及全体学生的实践活动,并积极引入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社会美育资源,让艺术学习走出课堂、融入生活。
3.校园美育文化。学校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营造格调高雅、充满活力的校园艺术氛围。让美育浸润校园的每一个角落,使其成为学生精神成长的重要滋养。
第三十二条【劳动教育工作】
学校秉持“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以劳创新”的理念,构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校内与校外相贯通的劳动教育体系,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在动手实践中磨练意志、增长才干。
1.课程与内容。明确学校劳动教育要求,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系统开展劳动教育。着重引导学生形成劳动观念、劳动能力、劳动习惯、劳动品质以及劳动精神。课程内容涵盖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并结合产业新业态,引入新型服务性劳动内容,培养学生适应未来社会的能力。
2.实践与实施。学校坚持学生亲身实践的原则,组织学生参加日常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让学生在“动手实践、出力流汗”中接受锻炼、磨练意志。科学设计课内外劳动项目,统筹安排劳动周,根据学段特点,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从校园劳动到社会实践的有机结合。
3.保障与责任。学校全面落实劳动教育主体责任,确保劳动教育课时每周不少于1课时,并保障学生课外校外劳动时间。加强劳动教育师资和场地建设,明确实施机构,严禁挤占、挪用劳动实践时间,为劳动教育的有效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第三十三条【教育教学评价】
学校构建以评促学、以评促教、以评促发展的成长导向评价体系,引导学校回归育人本原,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1. 评价理念与原则:坚持评价即育人的理念,以科学、专业、客观评价为导向,注重过程性评价与增值性评价相结合,关注学生个体的成长幅度与努力程度,尊重个体差异,激发内生动力。
2. 评价内容与维度:建立学生全面发展的多维画像,涵盖品德、学业、身心、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关键领域。超越单一的学业成绩,重点考察创新素养、实践能力与社会责任感,确保评价内容与学校“培养创新型人才”的育人目标精准对接。
3.评价方法与技术:探索多元化、数字化的评价手段,构建“教-学-评”一体化闭环。综合运用表现性评价与智能技术,依托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实施全景式、伴随式数据采集与分析,推动评价从单一分数向综合画像跃升,确保评价结果的精准与科学。
4.结果运用与改进:强化评价结果的诊断与改进功能。坚持“发展性”导向,将评价结果主要用于教学优化与管理改进,淡化甄别与筛选。坚决破除唯分数、唯升学痼疾,营造风清气正、潜心育人的良好教育生态。
第三十四条【教科研工作】
学校将教科研视为驱动内涵式发展和创新的核心引擎,构建以真实问题为驱动、以服务实践为导向的教科研与创新发展体系,赋能学校高质量发展。
1.指导原则与价值追求。学校教科研工作遵循“四个服务”原则——服务于学生全面发展、服务于教师专业成长、服务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服务于教育管理决策。学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确保所有研究工作都根植于教育教学的主体实践,坚决杜绝脱离实际的“为科研而科研”。
2.研究路径与方法特色。学校聚焦学生发展中的痛点与教学实践中的共性难题,建立“需求引领、研用一体”的校本教研机制。采取“切口小、周期短、见效快”的行动研究策略,优先在作业设计优化、课堂效率提升、跨学科融合、人工智能赋能教育等关键领域开展攻关,确保研究成果能够即时转化、有效推广。
3.发展目标与战略支撑。学校教科研工作旨在把握国内外教育改革大势,为学校战略性行动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通过持续的研究与创新,形成具有八十中特色的教育实践模式和成果,引领学校向更高水平迈进。
第六章 学校资产、财务、安全与后勤保障
第三十五条【开办资金与经费来源】
学校开办资金为人民币507万元。学校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补助。
第三十六条【资产保护】
学校资产是国有资产,是学校履行育人使命、实现战略发展的物质基础与重要保障。学校建立健全规范、安全、高效的资产管理体系,确保其保值增值,服务于学校高质量发展。
1.资产范围与管理。学校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一切受法律保护的资源。学校依法对资产进行配置、使用、管理和处置,确保其安全与完整,杜绝任何形式的侵占、私分和挪用。
2.权益维护与价值彰显。学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侵占校舍、场地等有形资产,以及侵犯学校名称权、名誉权、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行为,将坚决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捍卫学校尊严与品牌价值。
第三十七条【财务管理】
学校财务管理是保障战略实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学校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财务管理体系,优化资源配置,确保所有资金服务于学校的育人使命与战略目标。
1.预算与执行。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科学编制年度预算与决算。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合理安排经费支出,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监督与公开。学校强化财务监督与内部审计机制,并依法定期公开财务信息,主动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构建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财务运行环境。
第三十八条【学校收费】
学校收费是办学经费的必要补充,是学校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坚持规范、公开、非营利原则,确保所有收费行为都服务于学生的成长和学校的发展。
1.收费规范与公示。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所有收费项目与标准均以收费公示制度的形式,通过公告栏等渠道向社会、学生和家长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收入管理与用途。所有收费收入均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其使用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并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或相关委员会报告,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与高效。
第三十九条【安全管理】
学校将建设平安校园作为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秉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构建系统化、网格化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为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育人环境。
1.责任体系与风险防控。学校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各部门与人员的安全职责。建立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闭环机制,将安全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维护校园长治久安。
2.安全文化与能力建设。学校将安全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师生的安全素养与自救互救能力,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的校园安全文化。
第四十条【后勤保障】
学校后勤是保障教育教学、服务师生生活的重要基石,是营造高品质育人环境的隐形力量。学校构建专业化、精细化的后勤保障体系,追求卓越服务,实现服务育人。
1.服务范围与标准。学校后勤服务涵盖校园设施维护、物资供应、餐饮服务、环境卫生等关键领域,致力于为师生提供安全、便捷、温馨的后勤保障,让师生在优美的环境中舒心工作、安心学习。
2.监督与持续改进。学校建立多元参与、持续改进的质量监督与评价机制,积极引入师生评价与反馈,不断提升后勤服务的满意度与育人价值,让后勤工作成为学校立德树人的生动实践。
第七章 学校与家庭、社会
第四十一条【育人体系】
学校秉持“家校社共育,成长共同体”的理念,坚信学生的成长是学校、家庭与社会共同的责任。学校构建以学生成长为中心的协同育人体系,凝聚全方位育人力量。
1.组织架构与协同网络。学校依托“学校—年级—班级”三级家长教师协会,并联合社区与“教联体”共建单位,构建稳固的协同育人组织架构,形成强大的育人合力。
2.联动机制与共建实践。学校建立常态化沟通与联动机制,通过定期育人研讨、课程资源共享、品牌活动共建等方式,深化合作内涵,实现同心同向、联动联育。
3.育人生态与共同目标。学校致力于形成目标一致、责任共担、成果共享的育人生态,为每一位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提供最坚实的支持。
第四十二条【家长委员会】
学校将家长委员会视为家校共治的重要伙伴和桥梁,是构建成长共同体的核心力量。学校致力于与家庭建立平等、互信的合作关系,共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1.组建原则。学校遵循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自愿基础上,规范选举产生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校级、年级、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确保其能够真实、有效地代表广大家长的意愿。
2.职能与合作。家长委员会深度参与学校治理、教育教学、安全督导、校服征订、膳食管理及家校沟通等工作,凝聚家校智慧,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学校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意见建议,保障其依法依章履行职能,为家委会履职提供必要支持,赋能其在学校发展中发挥建设性作用。
3.共同愿景。家校携手,共同营造和谐育人环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学校的卓越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四十三条【家长学校】
学校设立家长学校,将其视为构建家校学习共同体、赋能家长成长的核心平台,旨在与家长携手,共同更新教育理念,提升育人能力,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组织与治理。学校校长兼任家长学校校长,设立由校领导、德育干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及教育专家组成的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负责家长学校工作计划的制定、教育活动的落实、实践活动的组织和重要事项的处理等工作。
2.课程内容与目标。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家长和学生共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家长更新家庭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科学育人理念,帮助家长了解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营养保健常识,掌握家庭教育方法,助力家长提升家庭教育能力,推动家校共育高质量发展。
第四十四条【社会参与】
学校秉持“开放办学”的理念,致力于成为连接社会的枢纽与无边界的学习场域。学校主动融入社会发展,汇聚优质社会资源,赋能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成长。
1.合作网络与机制建设。学校与社区、科研院所、企业及各类社会组织构建多元、稳定、深度的合作网络。通过共建社会实践基地、志愿服务平台与课程资源共享机制,充分发挥教育集团与区域资源优势,实现校社协同育人。
2.课程实践与育人目标。学校组织开展人工智能、科技、人文、艺术、体育与劳动实践等多元化研学活动,让课程走向生活、走向社会。此举旨在拓展学生认知边界与全球视野,涵养其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奠定坚实基础。
第四十五条【学校开放】
学校将开放与透明视为构建社会信任、实现协同治理的基石。学校致力于建立开放、自信、互动的沟通机制,主动融入社区,接受社会评议,凝聚发展共识。
1.信息公开与透明。学校依法、主动、全面地公开办学信息,通过官网、公众号等多元渠道,及时发布重大事项与工作动态,保障师生、家长及社会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2.品牌活动与深度对话。学校定期举办“校园开放日”“教学观摩周”等品牌活动,生动展示办学特色与育人成果。同时,搭建家校社深度对话的平台,真诚倾听各方建议,让社会各界成为学校发展的参与者、支持者和见证者。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制度体系建设】
学校构建以本章程为根本的现代学校制度体系,是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石。学校规章制度体系涵盖教育教学、学生发展、教职工管理、党务管理、党建工作、财务后勤、安全稳定等核心领域,以及各种办事程序、各类内部组织的组织规则、活动程序、议事规则、应急管理等制度。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均须遵循民主、公开的原则,确保体系的科学性与协调性。
第四十七条【法制统一原则】
本章程是学校内部的最高行为准则,其制定与执行均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根本依据,确保与国家意志保持高度一致。当学校办学宗旨、管理体制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国家法律政策有重大调整时,学校应主动启动章程修订程序,确保学校治理的根本大法始终与时俱进,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第四十八条【章程修订程序】
章程的修订是学校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应遵循民主、科学、严谨的原则,确保修订过程凝聚共识、决策结果权威有效。修订草案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讨论,凝聚全体教职工的智慧与共识。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报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学校党委决定后,按规定报请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本章程自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九条【章程解释】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学校党委。本章程自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之日起生效,为学校各项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遵循。